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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县九项举措为中小企业减负
2009-06-12 09:33  文章来源:铜陵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铜陵县出台九项举措,进一步减轻中小工业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增强其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九项减负举措是: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文件,规范收费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中轻微违规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尽量不予经济处罚;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其土地使用税按照先征后返的原则,返还30%,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的缴费费率由原6.5%调整为6%,工伤保险费一类行业缴费费率由原0.5%调整为0.3%、二类行业由原1%调整为0.7%、三类行业由原2%调整为1.5%,生育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的缴费费率由原0.8%调整为0.6%;积极帮助困难企业,其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可给予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积极帮助符合规定的破产、关闭企业,争取其核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的欠费,积极帮助连续停止生产经营一年以上,且既无资金来源、又无工资支出的困难企业,对其20081231日前基本养老费单位部分的欠费,争取本金作挂账处理、另册登记,滞纳金予以免收;认真梳理分类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按照实事求是、特事特办的原则,妥善解决。发挥百名干部进百企的平台作用,对重点骨干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分类帮扶;积极帮助具备还贷能力和有良好信誉,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争取市级周转金,妥善解决贷款到期无法周转的困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地产品;对信誉度高、产品有市场,但无法提供反担保物的千百亿工程重点培育企业和市级扶优扶强企业,争取市支持,对县纳税大户及十强企业,由县经委牵头,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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