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财税政策 |
|
| 2009-02-03 16:41 文章来源:铜陵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1、投资企业享受财税优惠的具体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五种。
2、投资新建解决本地就业人员多的工业企业,从经营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将企业上述税收形成的县内财力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第四年至第五年按50%奖励;投资新建一般工业企业,第一年至第三年按80%奖励,第四年按60%奖励,第五年按40%奖励。
3、投资新建商贸企业、饮食旅馆企业、物流企业、运输企业,从经营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将企业上述税收形成的县内财力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4、投资新建农业产业化、旅游项目,从经营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将企业上述税收形成的县内财力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第四年至第八年按50%奖励。
5、投资新建技术含量高的企业或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分期实施的工业项目,从经营年度起,第一年至第八年将企业上述税收形成的县内财力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6、投资新建企业经省以上权威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从经营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将企业上述税收形成的县内财力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第四年至第八年按50%奖励。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不予重复计算。
7、以租赁厂房投资新建的企业,从经营年度起,第一年至第八年将企业上述税收形成的县内财力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8、新建固定资产头1亿元人民币或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